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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我们来的那地方。」
「她在这里。」我用手指了心脏方向。
「看来,你真的是峰哥。」她说。
「
,明明是念财务的,
话一大堆。」
「死去也好,消逝也好,只要有心,都是存在的。」旁边的黑衣男
突然说
。
城市光廊。
「怎么,刚刚他说的故事中,你对我应该不陌生吧。」
「其实是跟他相认,我觉得很丢脸,我不知
该怎样介绍他才好。」
「那不然就是,『这是畜生,我的朋友,名字叫张义峰吗?』,这样如何呢?」
「……」
*只要有心,我们都会再见的。*
「存在?」
「是阿,的确是要走了,因为我突然想去一个地方。」
我向una
个
,给峰哥一个中指,到外面发动我的野狼,准备载她回去。
「对吧,就跟我说的一样畜生。」
经我是这样想的。但时间久了,我却不再这么认为。」
「难
你要我说,『这是我朋友,他叫张义峰,是一个畜生。』,这样的话吗?」
「你一定要这样说吗?」
「既然你们都认识,为什么刚刚
来时,你们却没有说一句话?」
「城市光廊。」
「看来你醉了喔。」我说。
「错,是峰哥。」他说。
我将她载回城市光廊,又陪她走了一段路,回到本来相遇的诚品书局,而我则回到我本来的地方。
「因为,这样比较有
觉。」
我把剩下一
馀烬的大卫度夫捻熄,起来拍了
,看了下时间,已经凌晨一
多了。
野狼踩着二档,之后
到四档,转了好几个巷
,很快便骑到鼓山区,之后直接转到五福四路,大立百货,最后是五福三路的城市光廊。
「你是阿政?」
「够了喔!」我话还没说完便被他打断。
「想通了?」
「最帅气的那一个。」
只要有心,我们还会再见的。
「地方?」
「是最畜生的那个。」我连忙补了一句。
「会的。」
「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吗?」她说。
「她的死,儼然是过去,我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我还活着,我想,她如果活着,也不会想见到这样的我吧。」
「财务?」一旁的杜诗语充满疑惑。
「过去的她是过去,现在的我是现在,也是未来,当我想弹吉他时,我就会觉得,她是存在的。」
「你要走了?」她说。
「到了。」
「酒即使下肚,却不过是过客,若无法在我
内归足,那么喝再多,都是不会醉的。」
「还是说……」
「
觉?」
凌晨的
雄街
,跟傍晚比起车辆显的零星许多,车
来来又去去,不断的呼啸而过,这城市的步调似乎总是如此匆忙。